粤北人民医院拟遴选可回收医疗废物(包括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(袋)、透析桶、玻璃瓶等)回收公司一家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前来报名。
一、服务内容:定期上门回收医院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未经患者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(袋)、透析桶、玻璃瓶等可回收医用废品。
二、服务地点: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33号
三、服务期:1年
四、服务要求
1.重视安全工作,工作中杜绝事故隐患,保证安全运输和处置,运送人员要做好相应的职业防护。
2. 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取医疗可回收物,不得积压在医院。
3. 对医疗可回收物实行专收专运,处置过程可控、可溯源并可提供证明材料,符合环保要求。
4. 输液瓶(袋)等医用废塑料的再生处理,禁止用于食品和医疗卫生用品行业,要符合环保要求。
5.不得回收医疗废物(针头、棉签、血袋、尿袋、医疗废物包装袋等)和不可回收物。
五、报名资格要求
1.具有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上述种类物品回收的相关资质及能力。
2.持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、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,(如未办理“三证合一”,则还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),经营范围内有相应物品的回收加工项目。
3.具有同类服务工作经验。
4.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,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5.在韶关区域拥有与其生产经营工作相配套的作业和运输车辆。
六、报名须提供的资料
1、申请谈判公函原件(加盖公章)。
2、工商行政部门登记、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(如未办理“三证合一”,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)。
3、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4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,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,(如委托谈判人代表办理需提供) 。
5、回收输液瓶(袋)、玻璃瓶等医疗可回收物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6、同类业绩证明材料:报名单位近三年来的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(没有合同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、发票复印件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)(加盖公章)。
7、支付报价:报名单位拟交我院回收费用,(报价:元/年,加盖公章)
注: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。
七、代理机构报名及登记
1、报名及登记时间:请报名参选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8日17:00前将(附件一报名信息登记表)电子档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(邮件名格式:项目名称+公司名)。
2、评选方法:采用最高价中标法。
3、递交参选文件时间:截止至2025年7月8日17:00前将参选文件密封提交至联系地址。
4、联系地址: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粤北人民医院英东楼2楼后勤管理科。
5、邮箱地址:33713024@qq.com
6、联系方式:林工,0751-6913201
粤北人民医院
2025年7月2日